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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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0.2g(相当于原生药0.67g) |
每丸重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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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
贵州金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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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540 |
国药准字Z20053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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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温经活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阻络,胸痹心痛,遇寒发作,舌苔色白,有瘀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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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舌下噙服。一次3~9丸,一日3次,急性发作时12~18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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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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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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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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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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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肉桂、川芎、香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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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的滴丸;有特异香气,味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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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