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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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x6片/盒 |
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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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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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652 |
国药准字H44020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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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克拉霉素适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 |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2.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3.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感染,利福平与红霉素联合方案可用于军团菌属严重感染。 4.用于无症状的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以消除鼻咽部位的脑膜炎奈瑟菌,但不适用于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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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一片(250mg)。严重感染时,剂量增加为每次二片(500mg),每日两次,疗程为5~14天,获得性肺炎和鼻窦炎疗程为6~14天。肾损害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 时,克拉霉素剂量减半,即每次一片(250mg),每日一次;严重感染每次一片(250mg),每日两次,连续治疗不得超过14天。对于分支杆菌感染,成人推荐剂量为每次二片(500mg),每日两次,对AIDS病人弥散性MAC感染的治疗持续至临床显效,克拉霉素应合用其它抗分支杆菌的药物。治疗非结核分支杆菌感染的也应持续用药。预防MAC的推荐剂量为成人每次二片(500mg),每日两次。治疗牙源性感染的剂量为克拉霉素每次一片(250mg),每日两次,服用5天。清除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推荐剂量为:三联用药:克拉霉素每次500mg(二片),每日二次,兰索拉唑每次30mg,每日二次;阿莫西林每次1000mg,每日二次;治疗10天。或者,克拉霉素每次500mg (二片),每日二次;阿莫西林每次1000mg,每日二次;奥美拉唑每次20mg。 |
1.抗结核治疗: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 (2)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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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研究中,成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胃肠不适,如恶心、消化不良、腹痛、呕吐和腹泻,其它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味觉异常和肝转氨酶短暂升高。 很少有报道称,.克拉霉素造成肝功能异常,如肝转氨酶升高,黄疽或无黄疸的肝细胞性和/或胆汁淤积性(药物性)肝炎,这种异常可能会很严重但经常是可逆转的。极少数有肝坏死的报道,且多与严重疾病和/或同服其它药物有关。罕见胰腺炎和惊厥报告。 极少病例引起血清肌酐浓度升高,但原因不明。 口里克拉霉素,曾有发生过敏反应报告,轻者为荨麻疹和轻度皮疹,重者为过敏和Stevens-Johnson氏综合症或毒性表皮坏死。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报告,包括头昏、眩晕、焦虑、失眠、噩梦、耳鸣、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幻觉和精神病,但因果关系不清楚。 有报告表明,克拉霉素会导致可逆转的失聪、味觉改变和味觉失调。 克拉霉素治疗期间,会发生舌炎、胃炎、口腔念珠菌病和舌无色。也有牙变色的报告,但牙变色可通过专业牙科逆转。 极少有发生低血糖症的报告,有些是同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造成。 极少会发生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症。 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类似,克拉霉素很少会导致Q—T间期延长,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免疫低下患者 对AIDS和其它免疫低下的病人采用较高剂量的克拉霉素长期治疗分支杆菌感染时,很难区分副作用究竟是克拉霉素造成还是HIV病症或并发症。 对成年患者,克拉霉素每天总剂量为l克时的最常见不良反应是:恶心、呕吐、味觉失调、腹痛、腹泻、皮疹、胃气胀、头痛、便秘、听觉障碍、SGOT和SGPT升高、白细胞和 血小板数减少。较少患者还出现BUN升高。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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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克拉霉素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哌迷清和特非那丁。 |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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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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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橙红色或暗红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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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医生在考虑给妊娠尤其是妊娠三个月的妇女服用克拉霉素时,应仔细权衡其利弊。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会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大肠炎。克拉霉素主要由肝脏排泄,因此,对肝功能损伤的病人用药应谨慎,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伤的病人使用本品应注意。应注意克拉霉素和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的交叉耐药性。如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