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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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 |
0.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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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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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65 |
国药准字H42021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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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用于内痔、外痔等肛肠疾病及手术前后的消毒和预防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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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直肠给药。一次20mg,一日1~2次。使用前将手和肛门洗净,将塑料硬片从下端缺口处撕开,取塑料指套一只,套在食指上,取出栓剂,持栓剂下端,轻轻塞入肛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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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偶见皮肤过敏或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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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对氯己定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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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氯己定,其化学名称为:1,6-双(N1-对氯苯基-N5-双胍基)己烷二醋酸盐其结构式为:分子式为C22H30Cl2N102C2H4O2分子量为62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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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详见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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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
1.高浓度时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敏感组织。2.只作直肠给药。切忌口服。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