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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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15g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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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 |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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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023 |
国药准字H19983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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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适用于治疗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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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阴道炎阴道用药: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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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皮肤外用后偶可发生皮疹、水泡、烧灼感、瘙痒、充血或其他皮肤刺激征象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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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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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6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液体石蜡、白凡士林、甘油。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化学名称: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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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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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 2.外用本品偶可致皮肤局部过敏,一旦发生,应即停用。 3.用本品治疗皮肤念珠菌病时,避免将敷料紧压在药品上或封包,以避免酵母菌生长。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