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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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5 |
10ml: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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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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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064 |
国药准字H1998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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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及花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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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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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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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盐酸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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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毫升含克霉唑20毫克、苯酚10毫克、薄荷脑2毫克 |
化学名:(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甲酰胺萘?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 分子量:32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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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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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