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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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x6片 |
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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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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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58 |
国药准字H2001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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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以缓解下列疾病的症状和体征。 1.骨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病变) 2.类风湿关节炎 3.疼痛症状 本品可用于以上疾病急性发作的治疗,也可用于以上疾病的长期治疗。 |
1.本品系非甾体抗炎药。适用于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 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 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4.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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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遵医嘱,服用依托度酸的剂量应个体化,以保证最佳的疗效和耐受性。 1.止痛:急性疼痛的推荐剂量为200~400mg,每8小时一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2g。体重在60公斤以下者,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20mg/公斤体重。临床观察发现,每间隔12小时给药一次,在一些病人中依托度酸仍有止痛作用。 2.慢性疾病:依托度酸治疗慢性疾病(如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的推荐剂量为每日0.4~1.2g,分次口服,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g,体重在60公斤以下者,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20mg/公斤体重。 依托度酸剂量每日0.4g以下,分次口服,或每晚单剂量给药0.4g或0.6g,在一些病人中有一定的疗效。 3.老年人服用:依托度酸在老年人中的药代动力学与普通人群无显著性差异,因此在老年人中使用无需调整剂量,但应当小心。另外老年人对前列腺素抗体的作用较年轻人敏感,因此针对某一个体增加药物治疗剂量时更应谨慎。 |
口服,成 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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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国外资料报导,2629例关节炎病人在开放、双盲的临床验证中观察4~320周的结果,以及世界范围内的大约6万病人在依托度酸上市后的监测结果(上市后的自发性报道也包含在其中)显示,依托度酸总的耐受性较好,大多数不良反应轻微而且短暂,以下不良反应,可能与药物相关。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极罕见严重皮肤过敏反应,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 Johnson Syndrome)或大疱性皮肤病,如多形性红斑和表皮坏死松解症。 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 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 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或肝病。 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 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 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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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活动期消化性溃疡和有应用另一种NSAIDs而发生相关的胃肠道溃疡或出血史的患者。 (2)不同NSAIDs之间可能存在交叉反应,因此在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s治疗期间出现哮喘、鼻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反应者。 (3)对本品过敏者。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 5、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服用已知是特异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药物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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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依托度酸。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 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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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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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长期服用NSAIDs的患者随时都可能发生溃疡、出血、穿孔等严重的胃肠道副作用。虽然在治疗初期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等很常见,但对于长期服用NSAIDs者,即使没有任何胃肠道不适症状,医生仍然应时刻警惕胃肠道溃疡和出血的危险。临床观察发现NSAIDs治疗3~6个月,上消化道症状性溃疡、大出血及穿孔的发生率约为1%,治疗一年其发生率升至2%~4%。医生也应告知病人一旦发生严重胃肠道损害时应当采取的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9、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10、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慢性肠炎或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11、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应慎用,因有增加无菌性脑膜炎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