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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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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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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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85 |
国药准字Z13021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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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润燥,利咽止痛。用于燥热伤津引起的咽喉干燥疼痛。 |
祛风化痰,行瘀散结,消肿定痛。用于风痰瘀阻引起的牙痛、咽喉肿痛、口腔溃疡,及风痰瘀血阻络引起的痹病,症见关节肿胀疼痛、筋脉拘挛、屈伸不利;用于破伤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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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每隔2小时1~2片,一日6~8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外用,用盐水清洁创面,将胶囊内的药粉撒于患处,或用香油调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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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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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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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余甘子,冰片,薄荷脑。 |
三七、天麻、僵蚕、白附子(制)、防风、羌活、天南星(制)、白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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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灰色片;气香,味甜、微酸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香,味麻、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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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