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2 |
25mg |
|
生产企业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522 |
国药准字H2004046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遵医嘱,应逐渐减量。 |
|
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服用本药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1416例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偶见(发生率<0.5%)头晕、皮疹、腹胀、睡眠障碍以及血红蛋白和白细胞计数异常、总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血小板下降,另有极个别(发生率<0.1%)患者出现头痛、恶心、胃部不适、一过性血糖血肌酐升高。可视具体临床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和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双环醇。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