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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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肌苷0.6g与氯化钠0.9g |
20ml*6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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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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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36 |
国药准字Z20025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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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解毒散结,和胃生津。用于癌症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头昏、失眠、恶心呕吐等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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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口服。一次20~4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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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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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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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刺梨果(鲜)、苦参、金荞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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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色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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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 2 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 3 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 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 有棉絮状菌丝团;(4) 封口松动。 4 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癌症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头昏、失眠、恶心呕吐等症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原因不明的头昏、恶心呕吐或白细胞减少等应去医院就诊。7.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本品宜饭前服用。10.服用时请勿加热。本品久贮有少量沉淀。服用时需振摇均匀。11.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