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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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片 |
4.4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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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洛阳伊龙药业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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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201 |
国药准字Z1302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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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耳呜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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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2次。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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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过敏及过敏性休克;副作用反应;药物性肝功能损害;血小板减少;尿血衄血;中毒反应;膀胱炎;腹泻;精神失常;成瘾。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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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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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牛黄、黄连、金钱花、大黄、连翘、荆芥穗、防风、蔓荆子(微炒、)黄芩、黄柏、冰片、甘草等味。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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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有冰片香气,味微苦、辛。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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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 孕妇慎用。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