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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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500ml |
每支装10毫升(无糖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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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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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960 |
国药准字Z410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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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肾益精。用于肾精亏损,腰膝酸软,倦怠无力,健忘失眠。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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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50毫升,早晚各服1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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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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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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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海龙、丹参、狗脊(制)、黄芪、鹿茸、桑寄生、菟丝子、熟地黄、豆蔻、人参、大枣、甘草等22味。 |
麦冬、五味子、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阿司帕坦、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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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酒剂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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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