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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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2.5g/支/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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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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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450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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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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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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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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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对红霉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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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本品每克含红霉素5毫克,辅料为赋形剂液体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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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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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