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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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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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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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04 |
国药准字H20183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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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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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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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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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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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溴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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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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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