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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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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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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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04 |
国药准字H20059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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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用于牛磺酸代谢失调引起的白内障。也可用于急性结膜炎、疱疹性结膜炎、病毒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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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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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一过性刺激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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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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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分为牛磺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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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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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