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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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5ml,1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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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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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04 |
国药准字H10940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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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用于治疗眼睑炎、泪囊炎、睑腺炎、结膜炎、睑板腺炎(含角膜溃疡)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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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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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 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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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及喹喏酮类抗菌制剂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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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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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黄色的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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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