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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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8ml:20mg10ml: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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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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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729 |
国药准字H1202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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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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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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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口腔苦味。 3、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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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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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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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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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出现不良反应应即停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