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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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3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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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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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140 |
国药准字H20067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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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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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先将患处用温开水洗净后,再将软膏涂于患处,一日1~3次。 |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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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见。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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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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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四环素。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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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四环素软膏为淡黄色或黄色油膏。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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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