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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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0.575g/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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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唐明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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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4020143 |
国药准字Z2001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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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养血,补肾,益精生髓,强筋健骨。用于头晕健忘,体虚乏力,肾虚耳鸣,腰膝酸痛。 |
清热解毒,通便利水。用于口鼻生疮,咽疼齿痛,口干舌燥,目眩头晕,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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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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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便溏、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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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小儿禁用,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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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鹿茸、熟地黄、何首乌、枸杞子、菟丝子、狗肾、羊肾、黄芪、黄精、锁阳、肉苁蓉、巴戟天等16味 |
大黄、黄芩、黄柏、栀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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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咸、微辛。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油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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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