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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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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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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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172 |
国药准字Z2004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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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养血,补肾,益精生髓,强筋健骨。用于头晕健忘,体虚乏力,肾虚耳鸣,腰膝酸痛。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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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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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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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小儿禁用,孕妇忌服。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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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鹿茸、熟地黄、何首乌、枸杞子、菟丝子、狗肾、羊肾、黄芪、黄精、锁阳、肉苁蓉、巴戟天等16味 |
桑叶、黑芝麻(炒),辅料为蜂蜜、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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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咸、微辛。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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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大便溏泄者不宜使用。4.因风热上犯或肝经湿热所致的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者慎用。5.久置略有沉淀,应摇匀后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