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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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0.4%(氟尿嘧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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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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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2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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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癥化瘀,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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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5~7.5g,每日口服40~80mg,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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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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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因有猝死危险。发生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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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母草、红花、花椒(炭)、水蛭(制)、当归、苏木、三棱(醋炙)、两头尖、川芎、降香、香附(醋炙)、人参、高良姜、姜黄、没药(醋炙)、苦杏仁(炒)、大黄、紫苏子、小茴香(盐炒)、桃仁、五灵脂(醋炙)、虻虫、鳖甲、丁香、延胡索(醋炙)、白芍、蒲黄(炭)、乳香(醋炙)、干漆(煅)、吴茱萸(甘草水炙)、阿魏、肉桂、艾叶(炙)、熟地黄。辅料为聚山梨酯80、甜蜜素。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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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具特臭,味苦、辛。久置有少量沉淀 |
本品为乳白色或淡黄色混悬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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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禁用,过敏体质者慎服。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