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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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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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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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599 |
国药准字Z45021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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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补血。用于月经不调,贫血头晕,产后血亏体弱。 |
调经养血,化瘀生新。用于血瘀气滞引起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量少色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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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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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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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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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香附(制)、党参(蜜炙)、黄芪(蜜炙)、川芎(制)、白芍(制)、熟地黄、甘草(蜜炙)、茯苓。辅料为蔗糖、焦糖、苯甲酸、羟苯乙酯、乙醇。 |
益母草。辅料为红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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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气香,味甘,辣。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苦、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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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孕妇服用请向医师咨询。3.糖尿病患者慎服。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5.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最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