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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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3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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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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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32 |
国药准字Z2202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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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月经不调。 |
益气养血,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兼有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错后、行经量少、精神不振、肢体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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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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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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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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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白芍(炒)、地黄、炙黄芪、阿胶、牡丹皮、香附(制)、茯苓、杜仲(炒)、白术(炒)。辅料为。 |
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辅科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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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棕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微有香气,味甜而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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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