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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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g*12袋 |
每支装30g;每支装3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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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回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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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149 |
国药准字Z20026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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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毛周角化症,鱼鳞癣, 手足皱裂,脂溢性皮炎, 寻常性痤疮(粉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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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瓶(6克),一日2次。 |
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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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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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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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苦参。辅料为蜂蜜、玉米朊。 |
人参、蜂王浆。辅料为硬脂酸、蜂蜡、尼泊金丙酯、肉豆蔻酸异丙酯、尼泊金甲酯、司盘、甘油、丙二醇、聚山梨酯、三乙醇胺、凡士林(白)、亚硫酸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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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粉红色或类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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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有霉菌感染,或伴有足癣(脚气)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配合其它药物治疗; 3.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4.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