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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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g*12袋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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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大中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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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149 |
国药准字B20020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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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去脂化浊,解毒散结。用于粉刺湿浊毒瘀证,症见丘疹,色微红,白色粉刺或有痒痛,皮肤油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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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瓶(6克),一日2次。 |
外用,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使用。使用前用温水洗净患处,软胶囊壳用针刺破,将内容物涂于患处,并加以轻轻按摩。初次使用应从小剂量开始,一次用1/2~1/3粒,待皮肤适应后(约一周左右)逐渐加大剂量至每次1粒。疗程为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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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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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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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苦参。辅料为蜂蜜、玉米朊。 |
月见草油、紫苏子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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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黄色的软胶囊,内含淡黄色油质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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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切忌用手挤压患处。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