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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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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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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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968 |
国药准字Z340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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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心烦不宁,头晕目眩,耳鸣耳聋,胁肋疼痛,脘腹胀痛,大便秘结。 |
滋阴养血,补肺润燥。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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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或配方兑入药汁中服用,一次半块(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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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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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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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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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份为阿胶。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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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至深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色颗粒或粉末;气香,味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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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