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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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按C16H17N3O4S计) |
每袋装3克(无蔗糖,相当于饮片7g)。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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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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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288 |
国药准字Z20053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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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轻、中度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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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取本品放入温开水中,待其溶解后饮用。口服成人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最高剂量每日4g。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和链球菌咽峡炎患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每6小时1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和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按体重12.5~50mg/kg,每12小时1次。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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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和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3.个别心内膜炎患者高剂量(每日20~40g,尚加用丙磺舒)服用本品时,可出现血尿、嗜酸粒细胞增多和血清肌酐增高,但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迅速消失。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粒细胞减少和假膜性结肠炎;罕见溶血性贫血。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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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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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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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片面有散在的小黄点,易溶于水,味香甜。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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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肝功能损害者慎用;肾功能减退患者应减少剂量且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当一日口服本品的剂量超过4g(以无水头孢氨苄计)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