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无蔗糖) |
||
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560 |
国药准字Z2008336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凉,止痛,驱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 |
口服。一次1块,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禁用于深Ⅱ°以上的烫伤(尤为水疮破后易产生刺激疼痛)。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
成分 |
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桉油、丁香酚。辅料为液状石蜡、叶绿素、香精。 |
防风、羌活、荆芥、白芷、桔梗、浙贝母、紫苏叶、陈皮、苦杏仁、薄荷油。辅料为:糊精、阿司帕坦。 |
|
性状 |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汗出,口渴,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