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9毫升 |
每袋装15g |
|
生产企业 |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100 |
国药准字Z3502002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清凉,止痛,驱风,止痒。本品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 |
口服。一次1块,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桉油﹑薄荷脑﹑樟脑﹑丁香酚﹑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液状石蜡、香精、叶绿素。 |
防风、荆芥、紫苏叶、羌活、白芷、苦杏仁、浙贝母、桔梗、陈皮、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的油状液体,有特殊香气,味凉而辣。 |
本品为米黄色至淡黄色的长方形块;气微香,味甜、苦辛。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 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 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 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 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