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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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4.5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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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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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656 |
国药准字Z15021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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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肠痉挛所致的疼痛。 |
舒肝和胃,化湿导滞。用于肝胃不和、湿浊中阻所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痞塞疼痛、嘈杂嗳气、呕吐酸水、大便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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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5-10毫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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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为口干、面红、视近物模糊。用量较大时可出现心率加快,排尿困难等。用量过大会出现抽搐、甚至昏迷等中枢神经兴奋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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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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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 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白芍(麸炒)、鸡内金(炒)、五灵脂(醋制),辅料为滑石粉、桃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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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赭红色的水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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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 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衰及心律失常患者慎用; 3 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