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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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g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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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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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656 |
国药准字Z2001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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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肠痉挛所致的疼痛。 |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复发性口腔溃疡),症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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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5-10毫克),一日3次。 |
每次1袋,开水100毫升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疗程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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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常见的为口干、面红、视近物模糊。用量较大时可出现心率加快,排尿困难等。用量过大会出现抽搐、甚至昏迷等中枢神经兴奋症状。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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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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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 |
珍珠、五倍子、苍术、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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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微苦、涩而后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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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 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衰及心律失常患者慎用; 3 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贫血者慎用。5.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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