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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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10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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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蓝绿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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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656 |
国药准字B2002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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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肠痉挛所致的疼痛。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缓解痔疮所致的肿胀,疼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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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5-10毫克),一日3次。 |
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3次。对于外痔,必要时以胶纸布贴覆;对于内痔,用专用注射管涂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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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为口干、面红、视近物模糊。用量较大时可出现心率加快,排尿困难等。用量过大会出现抽搐、甚至昏迷等中枢神经兴奋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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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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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 |
花椒、金银花、大黄、栀子、狗脊毛,辅料为:羊毛脂、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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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褐色或褐色的软膏,具有特异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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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 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衰及心律失常患者慎用; 3 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孕妇、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使用此药开始时稍有麻感,随即消失,不影响使用。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