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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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含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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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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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555 |
国药准字H6502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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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脾肾,益气血。用于精神困倦,食欲不振。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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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只服内容物,用水冲服,一次1粒,一日3次:六个月以下婴儿半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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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试验发现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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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胃黏膜出血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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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玉竹、桑椹、白芍、茯苓、党参、菊花、甘草(蜜炙)、制何首乌、陈皮、当归、白酒。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羔羊胃提取物200毫克(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微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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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苦涩。 |
本品的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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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及萝卜。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6以上不稳定。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