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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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l:50mg |
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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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金远药业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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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60 |
H20181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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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低CD4(小于200CD4淋巴细胞/mm3)广泛皮肤粘膜内脏疾病的艾滋病相关的卡波氏肉瘤(AIDS-KS)病人。本品可用作一线全身化疗药物,或者用作治疗病情有展进的AIDS-KS病人的二线化疗药物,也可用于不能耐受下述两种以上药物[长春新碱、博莱霉素和多柔比星(或其他蒽环类抗生素)]联合化疗的病人。诱导多种恶性肿瘤的缓解,包括急性白血病、淋巴瘤、软组织和骨肉瘤、儿童恶性肿瘤及成人实体瘤,尤其用于乳腺癌和肺癌。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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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为每2-3周静脉内给药20mg/m2,给药间隔不宜少于10天,因为不能排除药物蓄积和毒性增强的可能。病人应持续治疗2-3个月以产生疗效。为保持一定的疗效,在需要时继续给药。本品用250毫升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静脉滴注30分钟以上。禁止大剂量注射或给用未经稀释的药液。建议本品滴注管与5%葡萄糖滴注管相连接以进一步稀释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血栓形成和外渗危险。本品禁用于肌肉和皮下注射。肝功能不全病人:对少数肝功能不全病人(胆红素值达4mg/dl)给予20mg/m2本品,血浆清除率和清除半衰期未见变化。然而在取得进一步的经验之前,根据以往盐酸多柔比星的使用经验,对于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给药量要减少。建议当胆红素高于以下数值时考虑减少用量:血清胆红素1.2-3.0mg/dl,用常用量的;大于3mg/dl时用常用量的。肾功能不全病人:由于多柔比星由肝脏代谢和经胆汁排泄,故使用本品时剂量不需作调整。脾切除病人:目前尚无本品用于脾切除病人的经验,故不推荐使用。 |
利伐沙班给药方式: 口服。 利伐沙班10mg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以单独服用。 利伐沙班15mg或20mg片剂应与食物同服。 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 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 mg,每日1次。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在手术后6~10小时之间。 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35天。 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治疗疗程为12天。 如果发生漏服,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日服药一次。 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复发和PE的风险 急性DVT的初始治疗推荐剂量是前三周15mg每日两次,之后维持治疗及降低DVT复发PE风险的剂量是20mg每日一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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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骨髓抑制和口腔溃疡:存在骨髓抑制和口腔溃疡时不可重复使用本品,后者可能存在口腔烧灼感的先兆症状,出现症状时应不再使用。多柔比星使用后10天左右可出现明显的骨髓抑制,故不管是血液疾病或非血液疾病患者都应常规监测血象。心脏毒性:心脏毒性可表现为心动过缓,包括室上性心动过缓和心电图改变,建议常规监测心电图,对已有心功能损害的患者需格外小心,累积剂量超过450-500mg/m2时须特别小心,超过该剂量水平时,发生不可逆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危险性大大增加。当考虑多柔比星的用药总量时,应对患者以往或同时使用其他有明显心脏毒性药物,如高剂量静脉给药的环磷酰胺,纵隔放疗或相关的蒽环类化合物如柔红霉素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已证实每周给予多柔比星比每3周给予多柔比星的心脏毒性要低,这样可允许患者得到较高的累积剂量的治疗。必须注意心力衰竭可在用药后几周出现,且可能对治疗无反应。建议检测基础心电图,并在用药期间和用药后即刻做心电图随访。一过性心电图改变,如T波低平,S-T段下降和心律失常,并不认为是停止使用药物的指征。现在认为QRS波降低是心脏毒性较为特异的表现。如果出现这个变化,须慎重权衡继续用药治疗的益处及发生不可逆性心脏损害的危险两者间的关系。严重的心力衰竭可突然发生,而预先无心电图改变。胃肠道反应:呕吐、恶心和腹泻也可发生。其他:肝肾功能异常,脱发也是常见现象,包括干扰胡子的生长,不过停药后所有的毛发可恢复正常生长。 |
以下不良反应同时在本说明书的其他章节讨论: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 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出血风险(参见[注意事项]) ·脊柱/硬膜外外血肿(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 由于临床试验实施的条件不同,在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在另一种药物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发生率直接对比,且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在针对已获批的适应症的临床开发期间,有16326名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包括7111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或20mg口 服,每日一次治疗,平均持续1外月(5558名持续12个月以及2512名持续24个月)以降低非瓣膜性房颤卒中及全身性栓塞风险的患者(ROCKET AF) ; 4728名接受利伐沙班15mg口服,每日两次,持续三周,之后20mg口服,每日一次 (EINSTEIN DVT、EINSTEIN PE)或接受20mg 口服,每日一次(EINSTEIN Extension研究)以治方DVT、PE,并降低 DVT复发和PE风险的患者;4487名接受利伐沙班10mg口服,每日一次治疗以预防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后DVT的患 者(RECORD 1-3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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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活性成份或其他成份过敏的病人。也不能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对于使用α干扰素进行局部或全身治疗有效的AIDS-KS病人,禁用本品。 |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细内血管畸形。 4.除了从其他治疗转换为利伐沙班或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其他治疗的情况,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所需的普通肝素(UFH)剂量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等)。 5.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 Pugh 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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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伐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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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桔红色。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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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心脏损害:所有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均须经常进行心电图监测。发生一过性心电图改变如T波平坦,S-T段压低和心律失常等时不必立即中止本品治疗。然而,QRS复合波减小则是心脏毒性的重要指征。当出现这一改变时,应考虑采用检测蒽环类药物心脏损害最可靠的方法进行检查,如心肌内膜活检。骨髓抑制:许多使用本品治疗的AIDS-KS病人均有艾滋病或许多合用药物等引起的基础骨髓抑制。对于这类病人,骨髓抑制看来是剂量限制性不良反应。由于可能发生骨髓抑制。故在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计数,至少在每次用药前作检查。持续性骨髓抑制可导致重复感染和出血。糖尿病人:应注意本品每瓶内含蔗糖,而且滴注时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对驾车和操作机器的影响:虽然至今的研究中本品并不影响驾驶能力,但使用本品偶尔出现(<5%)头晕和嗜睡。所以有上述反应的病人应避免驾车和操作机器。 |
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时间风险升高 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 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 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