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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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l:10mg |
5mg*7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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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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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178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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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可用于低CD4(2.本品可用作一线全身化疗药物,或者用作治疗病情有进展的AIDS-KS病人的二线化疗药物,也可用于不能耐受下述两种以上药物联合化疗的病人 |
1.原发性高血压 2.急性心肌梗死(2-9 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NYHA II 和 III) 3.非糖尿病肾病患者(肌酐清除率<70 ml/min/1.73m2, 尿蛋白>1 g/天),尤其是伴有动脉高血压的患者 4.在心血管危险增加的患者,如明显冠心病病史、糖尿病同时有至少一个额外危险因素、外周动脉闭塞性疾病或者脑卒中,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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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应为每2-3周静脉内给药20 mg/m2,给药间隔不宜少于10天,因为不能排除药物蓄积和毒性增强的可能。病人应持续治疗2-3个月以产生疗效。为保持一定的疗效,在需要时继续给药。本品用250毫升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静脉滴注30分钟以上。禁止大剂量注射或给用未经稀释的药液。建议本品滴注管与5%葡萄糖滴注管相连接以进一步稀释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血栓形成和外渗危险。 本品禁用于肌肉和皮下注射。 肝功能不全病人 :对少数肝功能不全病人(胆红素值达4 mg/dl)给予20 mg/ m2本品,血浆清除率和清除半衰期未见变化。然而在取得进一步的经验之前,根据以往盐酸多柔比星的使用经验,对于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给药量要减少。建议当胆红素高于以下数值时考虑减少用量 :血清胆红素1.2-3.0 mg/dl,用常用量的? ;大于3 mg/dl时用常用量的。 |
起始剂量为1.25mg至2.5mg,每日一次,根据医嘱调整剂量。肾功能损害患者每日最大剂量不能超过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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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AIDS-KS病人的临床开放和对照研究显示,与本品相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是病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也可见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这些反应一般在治疗早期便可见,而且是暂时的。 其他发生率较高(≥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5%)的不良反应有 :恶心,无力,脱发,发热,腹泻,与滴注有关的急性反应和口腔炎。 其他不很常见的不良反应(<5%)有手掌-足底红斑性感觉迟钝,口腔念珠菌病,恶心,呕吐,体重下降,皮疹,口腔溃疡,呼吸困难,腹痛,过敏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扩张,头晕,厌食,舌炎,便秘,感觉异常,视网膜炎和意识模糊。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已观察到如下列不良反应: 心血管:可能会出现血压过度降低(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伴有头晕、头重脚轻(一些病人注意力丧失)、出汗、虚弱、视觉障碍等症状,罕见意识丧失(晕厥)。 肾脏:偶而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在个别病例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观察发现罕有蛋白尿,有时蛋白尿伴有肾功能恶化。 呼吸道:有时干咳无痰和支气管炎,罕见气短、鼻窦炎、鼻炎,个别病例可能发生支气管痉挛、舌炎和口腔干燥。 胃肠道/肝脏:偶尔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如胃痛、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一些病例胰酶升高)和消化系统紊乱,很少发生呕吐、腹泻、便秘和食欲丧失。 皮肤,血管:偶发皮肤过敏反应,如斑丘疹或苔癣疹或皮疹,荨麻疹和瘙痒罕见,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多形红斑或累及唇、脸和/或四肢的血管神经性水肿,需要停用雷米普利治疗。也可能发生较轻微的非血管神经性水肿,如踝关节周围。 在使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极少见牛皮癣样疹或天疱疮样疹、皮肤对光过敏、面红、结膜刺激、脱发、指甲松离及加重或引起雷诺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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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活性成份或其他成份过敏的病人。也不能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对于使用α干扰素进行局部或全身治疗有效的AIDS-KS病人,禁用本品。 |
采用本品治疗时,不能使用聚丙烯腈或甲基烯丙基硫化钠高通量滤膜(如 AN69)进行透析或血液过滤,也不能使用硫酸右旋糖苷进行 LDL(低密度脂蛋白)分离清除。 若必须进行透析、血液过滤或 LDL 分离清除,治疗必须换用非 ACE 抑制剂,或者使其他的透析膜。 服用 ACE 抑制剂时进行针对昆虫毒素(如蜜蜂或黄蜂)的脱敏治疗,可能触发过敏样反应(如血压下降、气短、呕吐、皮肤过敏反应),有时可能威胁生命。过敏反应也可出现昆虫叮咬后(如蜜蜂或黄蜂叮咬)。 如果必须进行昆虫毒素脱敏治疗,必须临时用其他类型的合适药物替代 ACE 抑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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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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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菌、半透明红色混悬液 |
粉色中间带有刻痕的异形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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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禁止使用有沉淀物或其他杂质的器材。 2 根据推荐剂量和病人的体表面积确定本品的剂量。 3 用灭菌注射器吸取适量本品。由于本品中未加防腐剂或抑菌剂,故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4 在给药前须取出所需量用250毫升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5 除5%葡萄糖注射液外的其他稀释剂或任何抑菌剂都可能使本品产生沉淀。 6 建议将本品滴注管与5%葡萄糖静脉滴注管相连通。 7 使用本品溶液时要谨慎,需戴手套。如果药液与皮肤或粘膜发生接触,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本品的运送和处理的方法与其 他抗癌药物相同。 |
1.以下情况仅在效益明确大于风险,并对有代表性的临床和实验室指标规律监测后才可使用雷米普利: -临床相关的电解质紊乱 -免疫反应紊乱或结缔组织疾病(如红斑狼疮、硬皮病) -同时全身应用抑制免疫反应的药物(如皮质甾类、细胞抑制剂、抗代谢类),别嘌呤醇,普鲁卡因胺或者 锂。 2.在较高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活性患者,由于 ACE 的抑制,存在突然明显血压下降和肾功能损害的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一次使用雷米普利或者增加剂量,应严密监测血压,直到预期不会出现进一步的急性 血压下降。 下列情况预期可能出现较高的肾素-血管紧张素活性: -已经服用利尿剂的患者 -盐和/或液体丢失的患者 -严重高血压患者 -心衰患者,尤其在急性心肌梗死后 -左室流入道、流出道梗阻病人(如主动脉缩窄或者二尖瓣狭窄,肥厚型心肌病) -血液动力学相关的肾动脉狭窄患者(可能有必要停用利尿剂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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