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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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l:10mg |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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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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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178 |
国药准字H2005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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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可用于低CD4(2.本品可用作一线全身化疗药物,或者用作治疗病情有进展的AIDS-KS病人的二线化疗药物,也可用于不能耐受下述两种以上药物联合化疗的病人 |
用于Ⅱ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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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应为每2-3周静脉内给药20 mg/m2,给药间隔不宜少于10天,因为不能排除药物蓄积和毒性增强的可能。病人应持续治疗2-3个月以产生疗效。为保持一定的疗效,在需要时继续给药。本品用250毫升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静脉滴注30分钟以上。禁止大剂量注射或给用未经稀释的药液。建议本品滴注管与5%葡萄糖滴注管相连接以进一步稀释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血栓形成和外渗危险。 本品禁用于肌肉和皮下注射。 肝功能不全病人 :对少数肝功能不全病人(胆红素值达4 mg/dl)给予20 mg/ m2本品,血浆清除率和清除半衰期未见变化。然而在取得进一步的经验之前,根据以往盐酸多柔比星的使用经验,对于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给药量要减少。建议当胆红素高于以下数值时考虑减少用量 :血清胆红素1.2-3.0 mg/dl,用常用量的? ;大于3 mg/dl时用常用量的。 |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大剂量一般不超过320mg。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患者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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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AIDS-KS病人的临床开放和对照研究显示,与本品相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是病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也可见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这些反应一般在治疗早期便可见,而且是暂时的。 其他发生率较高(≥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5%)的不良反应有 :恶心,无力,脱发,发热,腹泻,与滴注有关的急性反应和口腔炎。 其他不很常见的不良反应(<5%)有手掌-足底红斑性感觉迟钝,口腔念珠菌病,恶心,呕吐,体重下降,皮疹,口腔溃疡,呼吸困难,腹痛,过敏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扩张,头晕,厌食,舌炎,便秘,感觉异常,视网膜炎和意识模糊。 |
1.低血糖:可能出现严重的迁延性低血糖。肝、肾功能低下时,格列齐特的血药浓度升高,可产生严重的低血糖。老年者、虚弱者、营养不良、饥饿状态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者,热量摄取不足、大量运动、过量饮酒时容易产生低血糖。这些情况应谨慎应用。低血糖的症状包括头痛、乏力、高度空腹感、虚汗、心悸、兴奋、烦躁、神经过敏、集中力低下、知觉异常、头晕,严重时可导致神经错乱、精神障碍、意识障碍、昏迷、震颤、惊厥和死亡。缓慢进行的低血糖常常是以精神障碍、意识障碍为主,应注意。老年人或服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患者对低血糖不易觉察。 2.血液:有时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 3.消化系统:有时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见肝脏障碍。 4.皮肤反应:格列齐特引起的过敏性皮肤反应,有瘙痒症、发疹。 5.泌尿系统:可见BUN、血清肌酐升高,也可见轻度低钠血症。 6.其他:有时出现头重、头痛、眩晕、热感。曾有引起戒酒硫样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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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活性成份或其他成份过敏的病人。也不能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对于使用α干扰素进行局部或全身治疗有效的AIDS-KS病人,禁用本品。 |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2.磺酰脲类药物及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重症感染、手术前后及严重外伤者禁用。 4.重症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性昏迷和昏迷前期禁用。 5.有呕吐、腹泻等胃肠道障碍者禁用。 6.幼年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白细胞减少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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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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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菌、半透明红色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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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禁止使用有沉淀物或其他杂质的器材。 2 根据推荐剂量和病人的体表面积确定本品的剂量。 3 用灭菌注射器吸取适量本品。由于本品中未加防腐剂或抑菌剂,故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4 在给药前须取出所需量用250毫升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5 除5%葡萄糖注射液外的其他稀释剂或任何抑菌剂都可能使本品产生沉淀。 6 建议将本品滴注管与5%葡萄糖静脉滴注管相连通。 7 使用本品溶液时要谨慎,需戴手套。如果药液与皮肤或粘膜发生接触,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本品的运送和处理的方法与其 他抗癌药物相同。 |
1.II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停止服用本品,改用胰岛素治疗。 2.本品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 3.本品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饮酒过度、脑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虚弱、高热、肝或肾功能不正常、进食减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慎用本品,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从事高空作业或汽车驾驶等危险作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可能出现低血糖。 6.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的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肝功能、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7.饮食和运动治疗是使用本品治疗的前提,不控制饮食,药物治疗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8.肥胖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限制每日摄入总热量及脂肪,进行适量运动。 9.漏服一次药,应尽快补上,如已接近下次用药时间,不要加倍用药。 10.本品单独使用一个时期后疗效减弱者,可合用其他类型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 11.当出现轻度或中度的低血糖症状(冷汗、乏力、颤抖、头痛、感觉异常、面色苍白、全身不适、眩晕、饥饿、心动过速)时,应立即给患者服用糖水、糖、饼干等,严重情况静注高渗葡萄糖注射液解救。然后根据低血糖情况调整饮食及用药剂量,可减量或停止服用本品。 12.当从服用其他降血糖药改用本品时,应在停止服用以前服用的其他降血糖药一天后方可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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