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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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10g |
10g:75mg: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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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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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91 |
国药准字H1098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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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单纯性苔癣,局限性瘙痒症,恶急性、慢性湿疹及异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痒。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毛囊炎疖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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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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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全身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嗜睡,还可有口干、头痛、眩晕、疲倦、情绪改变、味觉改变、恶心、焦虑和发热等。 2.局部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刺痛感和/或烧灼感、瘙痒、红斑、皮肤发干等。 |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刺激反应如微红等个别患者可能有局部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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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因为本品具有抗胆碱作用,而且外用后可在血中检出本品,因此对于未治疗的窄角性青光眼或有尿潴留倾向者、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损伤者以及有癫痫病史者禁用。 2.既往有严重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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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是盐酸多塞平。 |
甲磺酸培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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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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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
1.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使用本品者不宜受阳光或紫外线的照射。 3.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