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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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90mg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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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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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711 |
国药准字H20056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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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冠心病、心绞痛。 2.轻、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伴有冠心病、心绞痛的高血压患者 |
用于高血脂症,心血管病变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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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因存在个体差异,服药时请遵医嘱: (1)60mg/粒,每次60mg,每日2次; (2)90mg/粒,每次90mg,每日1~2次; (3)120mg/粒,每次120mg,每日1次。 本品可单独用于心绞痛或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与其它降压药合用时作用为叠加,因此合用时应适当调整药物用量。服用时请整粒吞服,勿咀嚼。 |
口服:如需要可掰开服用。高胆固醇血症:一般始服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顿服,或遵医嘱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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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头晕、心动过缓、面色潮红、胃肠道不适、房室传导阻滞以及过敏症,停药后可恢复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导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应用中,如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征罕有报导,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沉(ESR)增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性、发热、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氨基转移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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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及窦房传导阻滞患者、病窦综合症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剂有过敏史者,妊娠或可能妊娠者禁用。 |
1.对任何成分过敏者。2.活动性肝炎或无法解释的持续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者。3.与四氢萘酚类钙通道阻滞剂米贝地尔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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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地尔硫卓。 |
化学名:7-二甲基-8-[2-[(2R,4R)-四氢-4-羟基-6-氧代-2H-吡喃-2-基]乙基]-1-萘酚分子式:C25H38O5分子量:4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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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硬胶囊,内含白色小颗粒。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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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Ⅰ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心动过缓(<50次/分钟)、伴有肺淤血的左心室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经验得知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对心室功能有损害者,二种药物合用应慎重。 3.本药物可使洋地黄、甲氰咪呱血药浓度升高。 4.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2.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它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氨基转移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转移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