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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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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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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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126 |
国药准字H20052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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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心绞痛。2.轻、中度高血压。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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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片,每日3-4次,餐前或睡前服药,如需增加剂量,每日剂量不超过360mg,但需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含服或吞服,也可加水分散后口服,一次10~20 mg,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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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能出现浮肿、头痛、恶心、眩晕、皮疹、无力。2.极少出现以下情况(发生率1.0%以下):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束支传导阻滞、充血性心衰、心电图异常、低血压、心悸、晕厥、心动过速、室性早搏、多梦、遗忘、抑郁、步态异常、幻觉、失眠、神经质、嗜睡、震颤、厌食、便秘、腹泻、味觉障碍、消化不良、口渴、呕吐、肝功能轻度异常、瘀点、光敏感、瘙痒、荨麻疹、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弱视、肌酸磷酸肌酶升高、呼吸困难、鼻充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阳痿、肌痉挛、多尿、耳鸣、骨关节痛、脱发、锥体外系综合征、齿龈增生、溶血性贫血、出血时间延长、白细胞减少、紫癜、视网膜病变、血小板减少。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10%的病人),通常持续使用后头痛症状会逐渐消失。治疗初期或增加剂量时,会出现低血压或/和头晕(1-10%),还会伴有眩晕,瞌睡,反射性心动过速和乏力。偶见(<1%)恶心,呕吐,面部潮红,皮肤过敏(如皮疹),此种症状有时可能会较严重。罕见剥脱性皮炎。对于有机硝酸盐严重的低血压反应已有报道,包括恶心、呕吐、不安、苍白和出汗。罕见虚脱(有时伴随心律失常和昏厥)。严重的低血压加重心绞痛的现象也较罕见。用本品治疗期间,由于血液重新分布而流入换气不足的肺泡区域可能出现短暂的血氧过低。几例关于胃痛的现象可能是由于硝酸盐类物质能松弛括约肌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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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未安装起搏器者。2.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者。3.收缩压低于12KPa(90mmHg)、心率低于50次/分者。4.对本品过敏者。5.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
下列情况禁用本品: 1.对单硝酸异山梨酯或其他组分过敏 2.急性循环衰竭(休克、虚脱) 3.心源性休克(除非有适当措施维持足够的舒张末期压力) 4.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型心包炎或心包填塞 5.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 6.颅内压增高者 7.严重贫血症者 8.青光眼患者 9.正在使用西地那非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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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地尔硫卓。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5-硝酸酯。 分子式:C6H9N06 分子量:19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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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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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或致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3.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4.本品罕见急性肝损害,表现为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明显增高及其他急性肝掼害征象。停药可恢复。5.本品在肝脏代谢,由肾脏和胆汁排泄,长期给药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肝肾功能受损者应用本品应谨慎。6.皮肤反应多为暂时的,部分患者继续应用本品可消失。如果皮肤反应为持续性应停药,或遵医嘱。 |
1.本品不适合治疗急性发作的心绞痛 2.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本品应十分注意,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低充盈压患者,例如急性心肌梗死,左心衰竭;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患者;伴有颅内压增高的疾病,直立性低血压。 3.少数患者可能对硝酸盐产生特异反应,例如产生昏厥。 4.患有严重的大脑多发性硬化症者,使用本品应极度谨慎。 5.长期用药可出现耐受性,尤其在单硝酸异山梨酯的血药浓度高且稳定时更是如此,因此建议将剂量保持在最低水平,并且服用当日最后一剂时,其时间不应迟于晚饭时间。 6.治疗期间应避免饮酒,否则会使本品扩血管作用增强。 7.本品会影响患者驾驶或机械操作的反应速度。 8.在使用本品期间,不可服用西地那非。 9.不可突然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撤药时出现心绞痛反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