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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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10袋 |
2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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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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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660 |
国药准字Z42021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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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产后腹痛。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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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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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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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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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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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甘草(蜜炙)。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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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昧甜、微苦。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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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
1、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2、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