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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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每丸重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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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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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国药准字Z1102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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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清利咽喉,解热除烦。用于肺胃蕴热引起的口苦舌燥,咽喉肿痛,烦躁不安,气滞胸满,头晕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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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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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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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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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藏青果、黄芩、金果榄、栀子、防已、槟榔、木香、甘草、薄荷冰、冰片。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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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而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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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鱼腥、厚味等食品。 2、虚症耳鸣头晕者及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