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每粒装0.3g |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国药准字Z2005464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行气止痛,通经活络,祛瘀散结,开窍辟秽。用于因气滞血瘀所致的胸胁痛,胃脘痛,痛经,腹痛,亦可用于扭挫伤。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粒,痛时服用。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五灵脂、蒲黄、冰片。辅料无。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冰片香气,味甘、凉。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3.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4.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