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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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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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德上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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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国药准字Z20080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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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具疏肝理气,活血化瘀之功效。用于肝气郁结,气滞血瘀所致的乳腺增生,乳房胀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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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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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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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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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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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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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