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200ml/瓶 |
|
生产企业 |
四川双新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574 |
国药准字Z4202023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产后腹痛。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
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昧甜、微苦。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2、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