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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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10袋 |
0.25g*12s*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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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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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360 |
国药准字Z1092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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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活血止痛,祛瘀生新。用于跌打损伤,筋骨肿痛,亦可用于血瘀络阻的风湿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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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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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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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经期停服。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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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白芍、地黄、木香。 |
三七、川穹、白芷、当归、土鳖虫、红花、延胡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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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的粉末;味微甜、微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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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2.忌食生冷食物。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量少,须去医院就诊。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1l.如正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