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10袋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360 |
国药准字B200200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疏肝理气,活血养血。用于肝郁气滞或兼血瘀所致的经期腹痛、经色紫黯、头晕、胁胀、腹胀。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三十天为一疗程。 |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白芍、地黄、木香。 |
秘方。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2.忌食生冷食物。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量少,须去医院就诊。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1l.如正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