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g |
0.3g*12片*4板 |
|
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60 |
国药准字Z2302218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养血,化瘀生新。用于血瘀气滞引起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量少色暗。 |
养血祛风,散寒止痛。用于风寒头痛,血虚头痛,血瘀头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红糖。 |
天麻、白芷、川芎、荆芥、当归、乳香(醋制)。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苦、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至灰棕色,气微香,味微辛、苦。 |
|
注意事项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最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