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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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0粒 |
0.29gx18片x3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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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华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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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777 |
国药准字Z20063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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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消炎退热,通便利水。用于口鼻生疮,咽疼齿痛,口干舌燥,目眩头晕,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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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片,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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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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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体弱虚寒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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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磁石、赭石、珍珠母、清半夏、酒曲、酒曲(炒)、牛膝、薄荷脑、冰片、猪胆汁(或猪胆粉)。 |
大黄、黄芩、栀子、黄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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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晶为深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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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头晕目眩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