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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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粒装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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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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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563 |
国药准字B2002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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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 |
温经,行气,止痛。用于缓解寒凝气滞所致的经行小腹疼痛,得热则痛减,经行不畅,月经量少,手足欠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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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5天为一疗程,可服2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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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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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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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由延胡索(醋制)、白芍、当归、川芎、香附、乌药、桂枝、吴茱萸、生姜、牡丹皮、灸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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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液体;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苦、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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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生殖器官器质性病变所致者及月经量过多者不宜选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