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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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mg*20片/盒 |
2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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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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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17 |
国药准字Z1098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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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类风湿关节炎. 骨性关节炎. 腰痛症. 肩关节周围炎. 颈肩腕综合症. 牙痛的消炎和镇痛。 2. 手术后. 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 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的解热和镇痛。 |
用于风寒湿闭阻、肝肾两亏、气血不足所致的痹症,症见腰膝冷痛、屈伸不利。常用于慢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骨质增生症、小儿麻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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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适应症的①及②时: 通常,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mg(1片),一日3次。出现症状时可1次口服60~120mg(1~2片)。 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另外,空腹时不宜服药,或遵医嘱。 2.适应症③时: 通常,出现症状时,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mg(1片)。 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但原则上一日2次,一日最多180mg(3片)为限。另外,空腹时不宜服药,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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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文献报道(本项包括不能计算发生率的不良反应报告)总病例13,486例中,409例(3.03%)报告有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胃及腹部不适感、胃痛、恶心及呕吐、食欲不振等2.25%)、浮肿及水肿(0.59%)、皮疹及荨麻疹等(0.21%)、嗜睡(0.10%)等报告。 1. 重大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详) (1) 休克:可能发生休克,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 (2) 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可能发生,故应进行血液检查等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3) 皮肤粘膜眼综合征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4) 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间质性肾炎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由于伴随急性肾功能不全可能出现高钾血症,故使用该药时应特别注意。 (5) 间质性肺炎:可能发生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6) 消化道出血:严重的消化性溃疡或大肠、小肠的消化道出血,例如:呕血,黑便,以及便血,有时伴有休克的发生。病人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立刻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7) 肝功能障碍,黄疸:可出现AST(GOT),ALT(GPT)和γ-GTP升高,伴随着黄疸的肝功能障碍或突发肝炎。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 (8) 哮喘发作: 可出现哮喘发作等急性呼吸性障碍。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 2. 同类其它药品的重大不良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据报道,其它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可能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 3. 其它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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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患者禁用。 1.消化性溃疡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3.严重心功能不全者; 4.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 5.对本品过敏者; 6.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 7.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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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洛索洛芬钠60mg。 |
独活、桑寄生、秦艽、防风、细辛、当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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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显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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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 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 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 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 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 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发热病人暂停使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