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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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5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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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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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835 |
国药准字J2013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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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
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的肿瘤患者,包括恶病质、厌食症、咀嚼及吞咽障碍等病况,也适用于脂肪或ω-3脂肪酸需要量增高的其它疾病患者,为患提供全部营养或营养补充。病人胃肠道功能应适用肠内营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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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00~13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3次为一疗程。 |
本品通过管饲或口服使用,应按照患者体重和营养状况计算每日剂量。1.以本品为唯一营养来源的患者:患者非恶病质时,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日20~25ml(约30kcal)/kg。对于恶病质患者,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日30~40ml(约40~50kcal)/kg 。 2.以本品补充营养的患者:推荐剂量为一日400~1200ml(520~1560kcal)。管饲给药时,应逐渐增加剂量,第一天的速度约为20ml/小时。以后逐日增加20ml/小时,最大滴速为100ml/小时。通过重力或泵调整输注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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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口服后6小时内可发生恶心、呕吐,可持续2~3天,预先用镇静药或甲氧氯普胺并空腹服药药可减轻;少数患者发生胃肠道出血及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服药后 3~5周可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可在服药后第1及第4周先后出现两次,第6~8周才恢复;但骨髓抑制有累计性。偶见全身性皮疹,有致畸胎的可能,亦可能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引起闭经或精子缺乏。 |
输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出现恶心、呕吐或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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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有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低于4×109/l、血小板低于80×109/l者禁用。合并感染时应先治疗感染。 |
以下患者禁用:胃肠张力下降、急性胰腺炎;胃肠道功能衰竭、严重消化不良或吸收不良;肠梗阻、消化道出血;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对本品所含营养物质有先天性代谢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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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洛莫司汀。 化学名:1-(2-氯乙基)-3-(4-甲基环已基)-1-亚硝基脲。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蛋白质、铬、脂肪、 钼、碳水化合物、硒、纤维、维生素A、水、维生素D3、钠、维生素E、钾、维生素K1、氯、维生素B1、钙、维生素B2、镁、烟酰胺、磷、维生素B6、铁、维生素B12、锌、泛酸、铜、生物素、锰、叶酸、碘、 维生素C、氟、胆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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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浅灰黄色至淡棕色的乳状液体,有淡淡的水果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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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可引起突变和畸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引起肝功能一时性异常。3、下列情况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肾功能不全、经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的患者或有白细胞低下史者。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常规及血小板、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5、病人宜睡前与止吐药、安眠药共服,用药当天不能饮酒。6、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肺功能。 |
使用前摇匀。有效期内使用。 |